当前,我区雨水集中,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区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汛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将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防汛救灾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加强防守巡查,强化应急救援,着力拧紧责任链条,确保防汛救灾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职能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落细落实防汛救灾工作指令,加强指导督办和监督管理,确保责任清晰、任务落实。
通知要求,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防汛要求。防汛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律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讯息渠道通畅;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要顾全大局、配合协作,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防汛信息,要严格执行防守巡查、隐患报告、应急响应制度;严禁临阵脱逃,要坚决服从抢险救灾指令,不计个人得失、冲锋在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储备物资,要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不实消息,要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稳定;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私发乱补、大吃大喝、饮酒、娱乐以及侵占克扣群众财物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下沉一线、靠前监督,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防汛责任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执纪问责,重点严查防汛救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一律先通报后处理。对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与物资;借机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和实物;防守巡查不到位、抢险救援不及时,或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散布、传播虚假信息,惑乱人心,干扰和影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一律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对在防汛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我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