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1号)-黄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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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1号)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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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按照所在社区(村)的要求,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戴口罩、一米距、不聚集,确保现场秩序井然,不得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如您或家人确有行动不便,或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不能前往现场采样的,请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申请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二、主动配合流调。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一旦发现身边有瞒报谎报情形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主动配合查验。广大市民出入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或身份登记。严格遵守离黄返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不得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查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配合、从我做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拒不配合流调和查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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