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7月25日至28日,11个省委巡视组分别向本轮巡视的33个县(市、区)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视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及被巡视地方上级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上次省委巡视以来,被巡视地方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防风险、稳增长、推改革、惠民生等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反馈重点指出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流域综合治理不够扎实,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安全底线守得不够牢固;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两个责任”压得不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比较突出,作风建设抓得不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措施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有效,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管理监督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被巡视地方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切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文件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一体整改。要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进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深层次问题深化整改,促进规范决策、堵塞漏洞、源头治理,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上一级党委要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领导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强调,被巡视地方党委要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先行区建设的实际行动,作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有利契机,真抓实改、开门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