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区纪委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就相关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牢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一以贯之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强作风树新风的具体行动,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杜绝各类“节日病”,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恪守各项纪律要求。要做好统筹结合,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与主题教育、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自觉融合、统筹衔接,以扎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紧廉洁自律“风纪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或私车公养;严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月饼、土特产、支付凭证、购物卡、代金券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严禁饮酒、酗酒,杜绝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要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正风肃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绝不留回旋余地和变通空间。要深化运用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等经验做法,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要整合监督力量,拓展监督方式,强化与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隐蔽场所餐饮经营、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天价”月饼等问题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数据筛查等方式,靶向发力提升监督质效。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从严查处、绝不手软,对隐形变异问题一律深挖彻查、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绝不留情,以实际行动为万家中秋团圆、国庆祥和安宁的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据悉,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职能部门组建5个监督专班,于9月26日至10月6日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